關于補齊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材料的通知
發(fā)布日期:2016-01-26 18 : 01信息來源:福建國資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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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補齊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材料的通知
各有關代理人員(檔案寄存人員):
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從2015年起我省取消向個人收取流動人員人事檔案保管費。為提供好檔案管理基本公共服務,,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正組織對各個人才機構管理的檔案進行全面核查,。請有關代理人員(檔案寄存人員)及時補齊以下幾項材料:
1. 年度考核(已現(xiàn)單位工作年限為準)
2. 勞動合同(現(xiàn)單位)
3. 社保清單(現(xiàn)單位)
4. 畢業(yè)證書
材料補齊后請掃描發(fā)送至我中心郵箱([email protected])。如因檔案材料不齊全造成的不便,,由個人自行承擔相關后果,。
福建省機電工程技術人才服務中心
2016年1月26日